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690号(医疗卫生类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合理开发利用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助推实施“健康中国”的提案》收悉,提案对缓解全民健身场地不足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近年来,体育总局、教育部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体育总局在配合全国人大修订《体育法》和起草《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过程中,将场地开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纳入。教育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8〕1号),指导并推动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发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利用场馆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公益性体育服务。
二、创新方式,提升学校体育场馆管理水平
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发〔2021〕61号),对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和委托第三方运营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等。推动各地学习上海等地经验做法,实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实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学习浙江衢州和江苏无锡模式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推动各地学习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模式,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开展体育服务,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资源。
三、多措并举,提升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
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提升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体办字〔2022〕88号),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依托优质体育资源,为区域内学校有相关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开展体育训练提供支持和指导。推动各地发挥体校技术优势,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周边学校的体育教学、赛事活动、运动训练;与教育部门共同推动符合条件的体育俱乐部进校园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体育部门将学校作为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重要阵地,据统计,2021年全国“奔跑吧·少年”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中,76.96%的赛事活动依托学校进行开展。例如北京市西城区选取辖区内19所学校开展非教学时间段校园体育场地向学生及家长开放的试点工作,通过举办校园亲子嘉年华、亲子运动会等多种形式,让校园“跳动起来”,组织专业体育志愿者现场指导,让青少年体育锻炼更有效果、服务更加多样、管理更加标准。
四、建章立制,切实加强体育培训机构监管
体育总局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体育培训机构行业监管责任。2021年,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情况专项调研,共调查5553家体育培训机构,组织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培训机构代表座谈了解情况,为开展课外体育培训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2021年9月以来,体育总局先后出台《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体育领域配套政策,明确体育培训机构场地设施、课程设置、从业人员要求、内部管理等标准,指导地方坚持规范与支持并重,健全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课外体育培训行为,促进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河北、浙江、上海、天津、安徽等省(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印发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建议,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启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等规范性文件研制工作,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推动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