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324号(医疗体育类4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推广全民体质测试和科学健身筑基体医融合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增加体质测试考核指标维度的建议

总局将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探索研制常态化数据采集的方案,通过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同开展绩效考核,着力提高体测的“合格率”,发挥体质测定在促进全人群健康中的引领作用。

二、 关于调整体育部门在体质测试中的职能

总局正逐步探索体质测定与健康体检融合的机制,打通多元数据采集渠道,建立全民体质测评的连续档案,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改良和完善测评指标和评价标准,并提出行之有效的锻炼方法,为推广运动处方提供数据基础。

三、 关于增加卫生部门在体质测试评价中的职能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体育总局持续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近年来出台《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2019年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将全民健身行动列为专项行动之一,体医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把科学健身相关指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配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纳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健康促进县(区)等,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7—2025),专门提出实施“三减三健”,“适量运动”等专项行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健身与健康深度融合,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医疗机构可有序开展体质测评工作,通过进行身体素质和运动风险的测评,建立慢性病患者的科学健身指导流程。完善医疗机构体测部分的设计方案并实施,力求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和可复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也积极推进健康知识普及等工作,启动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印发《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产生第一批专家库成员1065人,其中包括运动、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专家75人。联合中宣部、科技部、中国科协举办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大赛,传播科学健身相关知识,增强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避免运动伤害等健康生活意识。同时也推动运动医学科建设发展,研究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医学问题,指导体育运动,防治运动伤病,促进恢复和提高运动功能,为疾病治疗、康复提供保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围绕科学健身重点健康问题和科学运动知识做好科普宣传,做好健康教育技术支持,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加强对科学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支持,加强体医融合发展。

四、 关于尽快完善体医融合配套政策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人社部2015年颁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制度、管理体制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规范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下一步会研究制定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支持医疗卫生、康复治疗、养老护理、心理咨询等领域健康人才参加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国家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承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范围,因此各种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体育健身、公共卫生费用以及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不予支付,因此对于体质测试、运动处方、处方锻炼等“体医融合”项目,属于体育健身费用,国家有制度安排,财政也配套了相应的资金,医疗保障不再叠加重复保障。体育总局也会推动建立体医融合的新机制、新举措,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体医融合人才的标准化培训流程,完善相应人才准入制度,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与体育强国战略的发展要求。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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