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06号(医疗体育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盘活体育消费市场,提升体育用品业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消费逐步升温。《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要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等渠道,不断增加全民健身经费,有效地促进了体育消费,带动了体育用品业的发展。

    二、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由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公司牵头组建的新型健身器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牵头组建的公共体育设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均已列入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并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予以引导、扶持。按照国务院46号文件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要求,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体育总局将会同科技部认真梳理“十三五”期间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各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统筹安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科研院所承担体育科研项目,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挖掘体育科技惠民效益,为全民健康提供科技支撑。

    三、国务院46号文件提出“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根据国务院46号文件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扩大教育文化消费”的要求,体育总局、财政部等部门将继续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体系,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体育设施、提供体育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体育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而非单纯通过财政直接支持、设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的方式。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正在积极研究推动“体育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体育总局近期还将对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体育产业发展。

    近期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下一步,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开展督导工作,确保体育产业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