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7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大对青海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是群众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包括青海在内的各地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健身环境。

一、建立健全有关政策法规。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支持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指导推进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会同财政部修订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再以场馆规模和座位数量作为补助“门槛”,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纳入补助范围,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支持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青海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是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青海省建设小型健身中心、小型体育公园、群众滑冰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三是通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实施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21年支持在青海省41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配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四是通过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支持青海省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支持青海多巴训练基地建设。按照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相关安排,体育总局积极推进强本固基工程,支持建设青海多巴训练基地,帮助基地改善条件、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科学训练保障水平,打造高水平高原训练基地。

关于“建议国家层面设立专项援助资金”,考虑到目前中央财政已有多个资金渠道支持相关工作,为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控新设专项资金、基金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资金。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支持青海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补齐青海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中央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青海各地加大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同时,进一步督促引导地方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各地气候、民族、需求差异情况,合理配置公共体育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支持青海发挥多巴基地地处高原的特殊优势,不断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承接国家队转训任务,为国家队高原训练提供具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服务,为体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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