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调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型体育场馆(以下简称“场馆”)是广大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阵地和场所。体育总局高度重视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会同财政部积极推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一、关于场馆补助政策的基本情况

针对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利用水平不高、运营效能不佳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要求,2013年,体育总局、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经字〔2013〕381号),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提高使用率。2014年,体育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明确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范围、要求、职责等事项。中央财政自2014年起设立补助资金,支持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设施利用率。

为规范和加强上述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财政部、体育总局2014年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明确补助范围为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规定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根据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情况及成本支出情况,结合体育场馆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核定,奖励资金根据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考核、运营综合评价情况,结合上年度公共体育服务情况、接待健身人次、体育健身活动举办情况、体育培训开展情况等因素统筹核定。其中,体育总局依据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结合大型体育场馆统计等情况,确定以座位数作为体育场馆分类标准,规定补助范围内的大型体育场馆为观众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并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按座位数各分为甲、乙、丙三类,分别制定了补贴标准。

自2014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资金对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给予补助,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0余亿元,每年支持1000余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资金安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对西部、中部、东部地区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80%、50%、20%安排补贴资金。

二、正确理解补助政策,严控大型体育场馆建设

大型体育场馆常常为大型体育赛事而建,场馆赛后利用是世界性难题。现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是针对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利用水平不高、运营效能不佳等问题出台的,旨在提高大型体育场馆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各地应当正确理解补助政策,不能为了获得补助而扩大体育场馆规模、增加座位数。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严格控制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提出的“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

三、改进管理方式,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各地应当统筹用好自身财力和中央财政有关转移支付资金,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支持各地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一是通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支持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开展文体活动等,其中,专门安排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器材配备。二是通过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支持各地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体育设施利用率。三是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全群众体育组织队伍、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等。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效率和服务水平,针对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充分、管理服务效能不高的突出问题,体育总局组织开发了具备场馆开放管理服务功能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并制定印发了《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为下一步在场馆推开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改进场馆管理方式、提升场馆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关于“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要求,体育总局、财政部正共同研究修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针对当前场馆开放补助政策存在的不足,研究完善场馆补助有关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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