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9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关心关爱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体育总局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开展农村老年人身边的赛事活动,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化健身需求。

一、通过制定实施三个“五年规划”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2006年,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正式启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基本建设标准为“一场两台”,即1个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1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2012年,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在中西部地区尚无公共体育场地的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16年,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支持地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二、会同中宣部等部门推进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5年,体育总局会同文化部等部门印发《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明确由体育总局牵头在符合条件的村配建1套体育设施器材(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为落实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有关任务,体育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对照示范村名单摸清家底,优先支持未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建设体育场地设施。2016年,体育总局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印发《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方案》,提出参照百县万村示范工程建设模式和标准,支持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所有行政村配建体育场地设施。2018年,体育总局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印发《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方案》,推动实现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州中所辖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超过50%的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健身设施全覆盖。

截至2020年底,体育总局共投入中央资金超过60亿余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到全国近100%的行政村,大大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健身环境,同时为农村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了场所。

“十四五”期间,体育总局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支持地方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为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群众提供活动场所。

三、印发《体育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体育部门和中心、协会,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老年人在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等方面遇到的智能技术困难。通过增强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的便捷性,为老年人进入体育场馆、使用健身器材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参与赛事活动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为老年人直接参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及观看体育赛事活动提供便利。

四、指导、推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以及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线上线下健身赛事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时将老年人群纳入全民健身活动参与范畴,在组织方式、参与办法和经费资助补贴等方面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更加注重为广大老年健身爱好者搭建平台,进一步发挥赛事活动的引领示范作用,让老年人通过体育赛事活动培养兴趣爱好,激发生活热情,保持身体健康。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继续做好老年人体育相关工作,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继续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健身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引导规范老年人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推动开发科技产品提高适老化水平,如心率和呼吸参数的非接触式检测、监控老年人日常生活状态的可穿戴设备等,指导、推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以及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赛事活动。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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