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在全国运动员文教和保障电视电话会上的发言

在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体育总局局长  刘鹏

(201273)

 

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推进国办转发体育总局等四部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运动员切身利益和体育事业科学、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下面,我汇报两个方面情况。


    一、《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两年来,全国体育战线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抓了五方面工作:一是以出台地方实施细则为重点,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13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实施细则;山东的实施细则已会签完毕,即将出台;河北、山西、福建、贵州的实施细则已进入会签程序。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旨在加强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的3个部门规章。二是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进一步巩固运动员文化基础。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体育和教育部门共管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模式进一步推广,全国1933所各级各类体校中,已有1513所实现了文化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合作,开始了运动员基础教育课程的研制工作。三是重视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作用。成立了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开展国家队运动员文化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各省(区、市)体育职业技术院校的建设,为优秀运动员文化和专业学习创造条件。四是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大运动员保障力度。各地初步建立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运动员保障工作机制。涵盖运动员社会保障、收入分配、退役安置、职业鉴定、困难关怀等内容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运动员升学、就业、保险、伤病防治和职业转换等工作稳步推进。五是以政策杠杆为支撑,逐步强化工作导向。在全国青少年体育训练营、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中,积极推进增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文化测试的相关工作;在新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中,把落实《指导意见》列为刚性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目前各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些地区体育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主动履行职责意识不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规划和预算的"两纳入"、运动员的就学渠道畅通、运动员保障政策的落实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家现行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还不够落实,以《指导意见》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结合地方情况予以细化、具体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体制机制障碍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出现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各级体育部门必须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确保在履行部门职责上有新作为。各级体育部门一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始终把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摆在体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加以重视和推进。二要转变观念,打破自我封闭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坚决摒弃"大包大揽"的陈旧思路,摆正位置,主动与教育等部门展开务实合作。三要准确把握形势,既不因成绩的取得而懈怠,也不因任务的繁重而退缩,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延东同志重要讲话要求,以更加扎实的作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
    (二)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地方政策体系建设有新起色。地方在出台相关政策过程中,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实质,积极整合地方政策资源,确保政策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努力实现政策利益最优化。二要充分结合地方情况,及时总结当地工作推进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努力形成政策领域的新突破。三要相互学习借鉴,促进融合创新。
    (三)深化体教结合,确保运动员文化教育有新举措。一要加快实现业余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全部由教育部门负责,同时依托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扫除专业队适龄运动员以及集训、试训运动员就学的"盲点""死角"。二要保证公办体育运动学校各项教育政策的落实和教育经费的投入,并将公办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纳入教育部门管理范围,教育部门为主负责教学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三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省(区、市)优秀运动队要与高等学校加快建立"教体联办"关系,切实提高优秀运动员学历教育质量。
    (四)突出能力建设,确保运动员保障有新成效。一要进一步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切实做好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以搭建促进运动员职业发展平台为重点,努力推动运动员职业转换扶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二要积极创新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继续加大职业辅导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运动员职业发展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保障体系紧密衔接,不断扩大运动员保障政策覆盖面。继续做好伤残互助、关怀基金、特殊困难补助、教育资助等日常保障工作。
    (五)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在工作推进上有新活力。一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体育、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指导意见》贯彻实施的重大问题。二要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抓紧制定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指导、检查、督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会同教育部门对公办体育运动学校原有文化课教师资质进行考评,合格者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不合格者由教育、体育部门安排培训或由体育部门安排转岗。三要创新运动员教育引导机制。积极推进全国性青少年比赛运动员基础教育课程测试工作,文化测试不达标的不予参赛。要把文化测试成绩作为运动员入选省(区、市)优秀运动队和国家队条件之一,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运动员不断增强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力争在德智体美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中实现全面发展。
    (六)加大落实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领域有新突破。本次会议以后,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央编办将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级体育部门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领会《通知》的重要内涵;在行动上步调一致,把《通知》作为重要的工作依据。二要按照《通知》具体要求,尽快实现重点工作领域的新突破:继续抓好基础教育,确保适龄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实现100%全覆盖;大力推进全国性青少年比赛运动员基础教育课程测试工作,确保5年内实现所有项目比赛的全覆盖;积极开展国家队和省级优秀运动队进队文化测试试点,2012年底选择1-2支国家队和1-2个省(区、市)正式启动,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扩大国家队运动员网络远程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进退役运动员获得体育教师资格相关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各地所有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三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引导,细化措施,不折不扣地将《通知》要求落实好。
    运动员是竞技体育的主体,我们一定要按照延东同志的重要指示,乘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抓紧、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为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和今后的幸福生活创造条件,为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夯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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