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橄榄球队消极比赛事件受到处罚

北京女子橄榄球队消极比赛受处罚

国家体育总局、组委会竞赛部通报批评小球中心和橄榄球竞委会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橄榄球协会今天就3日在全运会女子橄榄球决赛中发生的北京队消极比赛一事,做出处罚决定。
    决定说:2013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运会女子橄榄球决赛发生北京队消极比赛事件。该事件严重违背了体育的精神和道德,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全运会和国家体育的形象,也给中国橄榄球运动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
    此事件发生后,根据体育总局和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领导的要求,总局小球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比赛过程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经认真核实,认定北京队领队郑红军和教练员姜旭明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为严肃全运会赛风赛纪,促进中国橄榄球运动健康发展,依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女子橄榄球队相关人员以下处罚:
    一、取消北京队领队郑红军和教练员姜旭明在国家橄榄球集训队担任的教练员资格;
    二、取消北京队7名运动员代表国家队参加2013年国际比赛的资格;
    三、根据《中国橄榄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办法》,对北京女子橄榄球队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给予本场比赛的北京队教练员停赛3场、场上队员停赛2场、替补席队员停赛1场的处罚;
    四、责成北京女子橄榄球队深刻反思,加强队伍管理和思想建设,强化价值观、人生观和体育道德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记者从十二运组委会竞赛部相关负责人获悉,此事发生后,北京体育代表团和北京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当天晚上即进行了深刻总结与反思,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公开向社会进行了检讨与道歉,诚恳接受批评,认真进行整改,并作出了免去北京女子橄榄球队领队和教练组相关人员职务的决定。
    该负责人介绍,由于橄榄球竞委会在竞赛组织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周密、不严谨问题,对突发赛风赛纪事件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及时果断处置的措施不力,对该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组委会竞赛部决定对橄榄球竞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他说,由于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在组织管理中存在着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不严谨、处置不得力等问题,对该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体育总局依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规定,决定对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在全国体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该负责人强调,体育总局和全运会组委会高度重视赛风赛纪工作,对违反赛风赛纪和兴奋剂规定的处理态度是坚决和鲜明的,无论是任何人任何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坚决处理,绝不姑息。体育总局和全运会组委会要求各参赛代表团、各项目竞委会要从此事件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竞赛组织和参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全运会比赛顺利进行。
    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再次表明了体育总局和全运会组委会对整治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

(邓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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