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强调,要重视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体育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及正在编制的“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都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有较大幅度增加。截至2015年,全国体育场地数已超过170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超额完成《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提出的“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目标。全国50%以上的市(地)、县(区)建有全民健身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已覆盖全国74%的行政村。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截至2015年,全国县级以上地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72%。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总数达到6770个。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经过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超过190万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近20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从重数量增加向重质量提升、从重培训向重实践指导转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除社会体育指导员外,各地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科研人员、体育教师等深入群众,开展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培训、健身设施维护和其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多种形式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惠及城乡居民。5年来,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群众体育活动状况调查,加强科学健身关键技术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探索建设科学健身示范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等活动,积极推广体质测试并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处方、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解决方案,使群众科学健身的质量和水平在总体上得到提升。
  虽然“十二五”时期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在总体上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和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不适应。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效能不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种类和数量少、质量不高,一些地方的公共体育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使用问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较低。利用技术手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供健身咨询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等工作有待加强。
  不同地区间、城乡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不平衡。截至2015年,仍有7个省(区、市)城市街道室内外健身设施覆盖率未达50%,有9个省(区、市)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未达50%。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不少地方适应群众需求的公共体育设施还存在空白,政府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不足,特别是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相对缓慢、数量偏少、作用发挥不够。
  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依然较少,不能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及其日常运行提供足够经费支撑。各级政府“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各级政府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对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资金投入总额和人均投入偏低,经费投入依赖体彩公益金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
  对“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聚焦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

(本文摘自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4月7日在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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