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多措并举加强“新国标"宣传贯彻工作

       “室外健身器材国家强制性标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以下简称‘新国标’)的颁布,是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健身器材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提出规范管理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室外健身器材行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因此,贯彻‘新国标’是各级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各级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处长张栋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健身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开始频繁使用身边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锻炼,对室外健身器材功能与结构的安全性、科学性、人本性、健身性、舒适性等要求也越来越高,原有国家标准生产、安装的器材已不能充分满足群众的需求,必须出台新的国家标准加以引导规范。因此,张栋强调,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国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健身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有利于推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器材的维护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室外健身器材市场,促进室外健身器材生产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器材生产技术创新,提升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与档次。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为体育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改进室外健身器材配建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一标准是指导企业设计和生产健身器材的重要依据,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张栋指出,总局希望通过贯彻“新国标”,建立室外健身器材生产、采购、捐赠、安装、使用、维护、更新的新机制。
        张栋介绍说,目前,总局已相继举办了“新国标”宣传贯彻会、室外健身器材国家强制性标准培训班等活动,同时五个省的“新国标”培训已经完成。总局还将委托器材采购部门,率先招标采购按“新国标”认证的器材,并尽快下发关于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的指导文件。同时,筹备成立总局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检查中心,对全国各地的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张栋希望健身器材生产企业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认真执行“新国标”,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增强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推陈出新,完善器材功能,提高器材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技术更先进、功能更齐全、使用更方便有效的室外健身器材。他也希望各地体育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国标”,以“新国标”为重要抓手,推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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