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体彩公益金宣传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河南省体育局印发了《河南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管理暂行办法》(豫体办﹝2013﹞6号),旨在规范和加强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健全社会对彩票公益金的监督机制,推动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进公众对“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彩公益事业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体育彩票的公信力,展现体育彩票的社会公益形象。
    《办法》分总则、公益金宣传范围、基本要求、监督检查和附则,共五章,分别对体育彩票销售、体彩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受益等单位和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对体彩公益金的宣传范围,以及公益金筹集、使用的公告和宣传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办法》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措施。
    据了解,河南省体育局对该《办法》高度重视,由局长彭德胜主抓,副局长景劲松牵头,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技处、经济管理处、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省体彩中心等部门联合参与制定。
    该《办法》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酝酿,通过对《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公益金管理的文件和通知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和进一步调研,于今年初开始起草,4月份形成初稿,5月份进行了3次集中讨论和修改。
    据了解,中国体育彩票在河南省发行以来,截止2012年底已经累计销售250多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近80亿元,解决就业岗位15000多个,为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公告、宣传工作,通过有形的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发行宗旨,弘扬健康向上的体育彩票文化,让公众更清楚地看到体育彩票公益性。通过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分配、使用、公益宣传的有机结合,必将形成良性循环,为做大、做强全省的公益事业、体育事业,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为河南省的彩民,将能更清楚地看到和了解体彩公益金造福社会的具体内容,更可以骄傲和自豪地说:“这些体彩公益金项目里,都有我的贡献!”

(高丰  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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