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十二五”期间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和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

  随着全民健身活动不断走向深入,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日益成为社会和百姓关注的话题。“十二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在推动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不断采取措施,进一步盘活场馆存量资源,着力破解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难题,几年来取得新的进展。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2013年底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开放率达到87.65%。 

完善配套政策规范,推动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和对外开放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2013年,体育总局会同发改、公安、财政、国土、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发《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2014年会同财政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要求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全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同时组织召开全国大型体育场馆工作交流会议,就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出台《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和《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大型场馆公共服务和运营管理的科学评价,促进场馆不断提质增效和改革创新。

落实专项补助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财政部、体育总局于2014年5月联合出台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就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申报和审批、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金额8.5亿元,对全国体育系统免费、低收费开放的1265个大型体育场馆予以补助,有力推动了体育系统大型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与此同时,在地方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河南等地还进一步扩大了补助资金的支持范围,惠及了更多的百姓,取得了良好效果。

体育系统加大力度不断推进,所属场馆全部实现对外开放

     体育总局于2015年初印发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体育系统所属各类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内容和方式,促进公益性定位和市场化运营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求体育系统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全部实现对外开放,目前体育场馆的整体开放率和服务水平都在稳步提升。2013年体育系统所属3693个非专业训练教学场馆中对外开放3640个,开放率98.6%,全年平均开放339天;全年共接待体育健身约51764.3万人次,每个场馆年平均接待约14.2万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活动约14.4万次,每个场馆年平均举办39次,其中体育赛事与群体活动占85%。

各地积极探索,体育场馆运营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大型体育场馆改革试点省湖北,省体育局在积极推进试点场馆改革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将改革工作向全省各种类型场馆全面推开。受补助的63个大型体育场馆全年接待群众健身986.4万人次(其中免费接待健身535.7万人次,低收费开放接待101万人次),较2013年(下同)增长48.72%;体育技能培训40万人次(其中免费培训19.7万人次);免费运动健身指导49.4万人次,免费体质测试15.6万人次。全年收入合计2.64亿元,增长28.8%。
     在体育公共服务试点省江苏,惠民利民举措推陈出新,探索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受补助的99个大型体育场馆,2014年共接待群众健身1843万人次,增长46.3%;举办赛事活动2400场(其中免费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数量1549场),增长68.4%;开展体育健身技能培训76万人次(其中免费开展体育培训28万人次),增长26.7%;运动健身指导154万人次,增长42.6%;免费体质测试29万人次,增长38.1%;实现总收入3.9亿元,增长8.9%。
     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已有3422所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符合条件的学校开放率为100%。
     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举办后,体育场馆如何进行充分的赛后利用,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各部门、各地区近年来也在不断探索赛后运营模式,积累经验,并在承办大型赛事前就充分考虑场馆的赛后利用和综合使用问题,体现在设计规划当中。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开放运营至2015年底,国家体育场(“鸟巢”)累计接待中外游客超过2600万人次;举办各类赛演活动240余场次,其中参与人数万人以上的大型活动110余场次。按照规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开闭幕式还将在“鸟巢”举行。通过引进品牌赛事演出、创立自主品牌“欢乐冰雪季”项目、打造奥林匹克文化旅游和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鸟巢”一直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充分发挥大型体育场馆的综合社会效益。

“十三五”期间更多举措保障群众健身场地需求

     “十三五”时期,体育总局将与有关部门积极合作,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即将出台,将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进一步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类型的场地设施,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和规范新建居民住宅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顺应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国家公园和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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