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发布

  记者从江苏省法制办、省体育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于3月18日经江苏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3月19日,江苏省长石泰峰签署第109号省政府令予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加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保障,《办法》由此制定出台。《办法》对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保障与监督以及相关法制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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