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90亿支持公益事业

  财政部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5号 》,公布了2015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2015年,全国共筹集彩票公益金9953949万元,同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190309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等23个公益事业项目,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335750万元

  该项目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校外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

  2、教育助学75000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特困学生(滋蕙计划),特困教师(励耕计划),以及救助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特殊困难或突发紧急事件(润雨计划)。

  3、城乡医疗救助160000万元

  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

  4、农村养老服务100169万元

  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5、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154000万元

  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新(迁)建、改扩建地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和配置设备。

  6、扶贫事业90000万元

  该项目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7、文化公益事业105000万元

  主要用于补助全国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和支持国家艺术基金。

  8、残疾人事业191282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康复、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康复训练设备购置、助学、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及车载设备项目、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9、红十字事业34965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人道救助救援,生命健康安全教育,贫困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失能老人养老服务,中国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和人体器官捐献。

  10、法律援助10000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11、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10000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患有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12、婴幼儿营养补助5000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向部分贫困地区6-36个月婴幼儿免费发放爱心营养包和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3、出生缺陷干预救助9000万元

  该项目由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出生缺陷筛查培训干预示范基地建设、遗传代谢病救助。

  14、新疆社会福利设施建设87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与发展。

  15、西藏社会公益事业建设707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西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16、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1524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江西、福建和广东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和全民健身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17、贵州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7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贵州省社会福利、体育和残疾人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18、宁夏社会公益事业建设6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残疾人救助体系和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

  19、山东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7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山东沂蒙革命老区社会福利、体育、残疾人、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0、青海社会公益事业建设14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青海省社会福利、体育和残疾人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1、甘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8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甘肃省社会福利和残疾人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公益事业建设4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福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3、云南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00000万元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