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亿脱贫攻坚资金支持老区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改善贫困革命老区生产条件,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推动贫困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日,财政部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3.8亿元,加上2017年10月提前下达的16.2亿元,至此,2018年预算安排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亿元已全部下达。

  该项资金按照县均2000万元的支持规模,用于支持革命老区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有关要求,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革命老区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此项资金;未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贫困革命老区县,继续按照“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2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转自7月30日《中国体育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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