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认识很关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也有一个从“预”到“立”的过程,其中的“预”,就是对《条例》认识的不断升华。《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第一条即开宗明义——“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如果从关键词角度解析《全民健身条例》,那么“保障”就是《全民健身条例》的主线,正所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这也充分说明了政府保障之于全民健身大业的“权重”意义。比如,各地政府“三纳入”是保障,社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浇筑全民健身根基是保障,健身者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也同样是保障。唯如此,全民健身大业才能水涨船高,唯如此,全民健身才能常态化,唯如此,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才能成为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安徽省经济尚不能与我国长三角和沿海地区相提并论,某些农村地区还相对落后,但安徽省扎扎实实做好体育民生工程,尤其已经开始实施的“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无疑让农民有了强有力的健身保障。这也是其着力解决全民健身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的鲜明体现。

    树立保障意识,提高服务意识,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护群众健身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的重要着力点。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强化保障是主线;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政府履责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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