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全民健身日”——主动有为谋发展

    位于北京市体育馆路的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大楼楼顶,最引人注目的就是12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始终强调要将群众体育这一“首要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国人民喜迎奥运的2006年,总局在全国倡导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群众体育工作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加速——2009年国务院确立每年的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这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体育节日;我国第一部以全民健身为宗旨的行政性法规——《全民健身条例》自2009年10月起实施;2011年初,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开启了群众体育工作的新篇章……
    全民健身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取得了辉煌成就,人们有目共睹,百姓受益其中。全民健身已成为新时代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生动的风景线。这一切是党和政府一贯十分重视群众健康、极为关心人民体育的重要体现;这一切是国家巨大投入、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构建的美好景象;这一切是广大体育工作者辛勤付出、奋发有为的具体工作成果。
    进一步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体育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更加强烈的使命意识。全民健身,关乎民族体质,国运兴衰。毫无疑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全民健身这项千秋伟业最具体的管理者、最权威的指导者、最直接的监督者。各级体育部门身负重任,必须勇于担当,主动有为,不断扩大服务半径,不断提高服务本地区、全社会的能力。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民健身是全社会的全民健身,体育部门是管理全社会体育发展的部门。在其位,谋其政,依律法,行其政,丝毫不能含糊。
    进一步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体育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更加强烈的民生意识。全民健身,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人民群众也把全民健身事业看成是党和国家为民、利民、益民的重大民生事业。全民健身的意义已远超狭义体育的本身,是群众的大事,是社会的要事。做好全民健身工作就是服务民生。面对如此重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以全民健身工作主力军的充分自信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拥抱新机遇。
    进一步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体育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更加强烈的群众意识。全民健身事业,着眼群众,为了群众,说到底是群众的事业,必须依靠群众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全民健身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其本质就是政府想着群众、部门为了群众、群众共同参与的伟业。作为政府的体育职能部门,全民健身就是践行群众路线最有代表性的沃土,在这片美丽的沃土中方能接地气,挥汗水,聚力量,最终更好地服务群众。
    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与20多个部委围绕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形成了良好有效的协同机制。作为牵头部门,体育部门与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体育健身设施规划上,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在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上,与市容、国土、园林等部门在体育公园建设上,与文化部门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发挥体育功能上,与宣传、精神文明部门在未成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上……通过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大群体”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全民健身大潮浩浩荡荡,让我们乘势而上,主动挑重担,锐意谋发展,谱写更壮美的时代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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