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全民健身日”——为了我们的明天

    暑假期间,每天涌入福建各地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锻炼身体的孩子不计其数。近年来,福建在省内兴建了许多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极大方便了青少年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孩子们凭一张事先办理且录有本人相关信息的磁卡进入活动中心后,可以任意选择项目,而他们进入中心的信息也会立即通过短信发送到家长的手机上,使父母在第一时间掌握孩子的健身动态。
    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福建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一个缩影,全国各地、各部门也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其中相当篇幅涉及保障青少年及儿童体育锻炼,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青少年及儿童进行体育锻炼的权利,以及相关部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2007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对体育的关注与参与程度与日俱增,青少年及儿童进行体育锻炼的热潮再度高涨,且持续至今。
    在2009年10月施行的《全民健身条例》中,再次明确了青少年及儿童进行体育锻炼的组织机构、活动形式、活动时间、场地保障、相关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提出“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体育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健康素质已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已在各地全面实施,分值正逐渐上升。在安徽省芜湖市的中考中,体育的满分为55分,是现在各地中考体育考试的最高分值,而且在今后还有继续提高的趋势。在充分调动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这一举措在客观上也形成了对青少年的督促。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通过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等,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在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同时,坚持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是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核心工作,在活动组织、场地开放、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科学健身等方面还要继续深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工作仍任重道远,各级政府及体育主管部门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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