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超转会——道义比合同更珍贵

    合同在当代社会中应用之广泛前所未有,它既是一种约定,也是一种约束。换言之,合同是说在前面的“丑话”,一旦有当事方违约,可以拿合同说事。
    现在,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就处在这种尴尬的境地——前者欲自由转会,后者则以“合同”未到期而加以阻止,双方相持不下,于是刘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自由转会仲裁申请。可以想见,未来事态的发展必会受到关注,因为这不仅涉及一名球员的命运,而且关乎俱乐部与球员此前是否存在签署合同的黑幕。
    合同是经济与法律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中司空见惯。很多时候,它就像一面镜子,能够折射出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道义、操守。合同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可如果所有事物都要用合同进行规范,那岂不是社会道德的失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是中华文明几千年的传承,它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一种无形的契约,其价值远高于白纸黑字的合同。人往高处走理所应当,但与诚信相比,两者究竟哪个分量更重?
    上海申花俱乐部近期的处境尽人皆知,王大雷、戴琳、王长庆、王寿挺等球员相继转会后,球队新赛季的征程不容乐观。当初作为“救火队员”到申花挂帅的沈祥福同样可以考虑自己的今后的出路,即使去中甲执教,也比勉强维持一个“烂摊子”强。可是,他并没有见异思迁,依旧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我觉得申花俱乐部的环境非常好,非常适合主教练钻研带队业务,能够让主教练专心致志地工作。”难道沈祥福不食人间烟火,对利益诱惑不为所动?此时此刻,他更深知忠诚与勤奋对事业的重要性。
    这不禁令人想到十几年前沈祥福在一支球队担任助理教练时发生的一件事——赛季结束,球队成绩还算理想,俱乐部年底发放奖金。沈祥福拿到钱后立即找到俱乐部领导,告之自己的奖金比合同约定的多出很多,应当退还。领导却说,那是他应该得到的……
    合同在沈祥福与当年他所效力的那家俱乐部之间显得苍白无力,忠诚与信任超越了彼此之间的约束。
    相比之下,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的合同纠纷让人在道义层面感到彻骨寒冷,原本还同甘共苦,转瞬却反目成仇,双方都站在各自的立场试图将自身利益最大化,绝少顾及对方,无论谁是这场“官司”的获胜者,最终都会两败俱伤。
    此外,比刘健与中能俱乐部更受伤害的是中国足球,双方之所以走到“对簿公堂”的一步,显然是诚信缺失所致,其间虽有主次,但都脱不了干系。倘若中国足球总在缺少忠诚、信任、勤奋的环境中运行,又受浮躁、攀比之风干扰,水平又怎能从根本上提高?
    刘健与中能之间的纠纷带给中国足球的不应只是对工作合同的规范,更多的应是对道义的思考。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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