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兴奋剂制度建设 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体育总局出台反兴奋剂相关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反兴奋剂法治建设,全面规范和强化反兴奋剂工作,贯彻落实坚决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努力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第26号令《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追究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分层级的反兴奋剂责任体系,加大了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力度。

  新修订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兴奋剂违规与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参赛资格、体育道德风尚奖挂钩的规定,入选国家队标准,以及奖励、职称等评比资格限制条件,补充和明确了各单位的反兴奋剂职责,进一步加大兴奋剂违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反兴奋剂工作震慑力。

  新制定的《追究办法》坚持“零容忍”的原则,以“零出现”为目标,强化党政同责,构建反兴奋剂管理责任体系,严肃追究在兴奋剂违规中失职失责单位和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

  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部办法的出台反映了我国政府反兴奋剂工作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有利于进一步全面从严筑牢反兴奋剂责任体系,确保两个奥运精彩圆满,促进中国体育事业健康长远发展。

(转自7月21日《中国体育报》01版)




  相关链接: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http://www.sport.gov.cn/kjs/n5076/c997305/content.html)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http://www.sport.gov.cn/kjs/n5084/c997466/content.html)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