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在全国运动员文教和保障电视电话会上的发言

在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的发言

财政部副部长 李勇

201273日)

 

    党中央、国务院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今天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特别是延东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公共财政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为《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物质保障

 

    多年来,财政部始终大力支持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从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了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项经费,支持运动员基础教育阶段课程体系的研究、编写与出版,优秀运动员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国家队运动员的素质教育和学历教育等工作,配合体育总局组织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研究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经费6442万元,有效推动了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开展。2008年,财政部设立了运动员保障专项经费,用于运动员重大伤残医疗补助、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和职业辅导、教育资助等支出。到2012年已累计安排经费7154万元。2009年,中央财政还设立了退役运动员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基本解决了国家队退役运动员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2010年国办转发《指导意见》后,财政部及时修订了《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体育行业规律和运动员保障特殊需求的基础上,在运动员重大伤残、特殊生活困难救助、职业辅导、教育资助等方面,调整了预算管理形式,充实了经费保障内容,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构建公共财政保障的长效机制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需要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相互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的长效机制。

    首先,中央财政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这两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其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体校建设。《指导意见》第二条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因此,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方案,使这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意见》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在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各项工作中加大投入,确保运动员享受到各项应有的政策和待遇。同时,还要积极配合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针对运动员保障工作实际需要,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需要强调的是,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专项经费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预算执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运动员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宝贵财富,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但无论困难多大、情况多复杂,我们都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本着对运动员负责、对体育事业负责、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为开创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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