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调研组走入基层

    由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率队、各相关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第三次检查调研组,今天在天津走入基层社区街道实地检查并座谈。
    检查调研组先后来到天津河东体育健身公园、津南区大寺镇文体教育中心、西青区小站文体教育中心、东丽区全民健身“四个一”现场检查调研,在每一处,冯建中都详细询问了设施器材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并与基层体育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交谈。
    下午,冯建中一行参加了由天津体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刘凤山主持的天津市相关区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座谈会。天津河东区、北辰区、东丽区、武清区和蓟县政府分管体育领导分别汇报了本地情况,调研组同与会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体育局领导进行了细致沟通。
    冯建中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五个区县在贯彻《条例》中都做了大量工作,有共性也各有特色、很有成效。各区县政府都非常重视,采取了很多措施推动《条例》落实,并且都做到了“三纳入”。每个区县又各有不同,河东区的体育设施全覆盖;东丽区百分之百行政村都有体育组织;武清区对贯彻条例的正确“摆位”;北辰区采取的四项实际措施切中要害;蓟县领导小组做得具体而实际的工作。这些成效也体现在老百姓满意度和社会的良好反响上。
    冯建中说,特大城市中的区县如何贯彻《条例》,我们要研究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要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不断满足群众需求,以“大群体”概念,以领导方式的转变带动全民健身发展,改变体育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认识和位置的摆放;第二要下大工夫全面落实各项指标;第三要形成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发挥各方职能优势的思想和方法,形成公共体育服务的体系;第四全民健身的工作机制要建立起来,有目标、举措、抓手,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第五要运用不同形式、场合和手段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第六贯彻《条例》要年年有安排、年年有进步、年年有新亮点。
    本次调研组成员由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政法司、群体司、青少司、经济司、宣传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在随后三站调研中还将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同志参与。

(曹彧 刘晨 孟宪东)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