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大力实施“金牌教练工程”
江苏省体育局积极探索教练员队伍建设的方法途径,逐步形成了教练员队伍建设的理念思路和举措,几年来大力实施“金牌教练工程”,形成了一支素质较好、堪当大任的教练员队伍,连年荣获国家体育总局“突出贡献奖”,列入国家精英教练员培训计划人数位居全国首位,常年在国家队执教集训人数名列前茅,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数量列全国第一,积极推动了江苏竞技体育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
(一)优化管理体制,成立“教练员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工作原则和议事规则,确定了制定教练员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培训计划、激励政策等主要职责,推行教练员竞聘上岗、全面考核、优胜劣汰的选拔使用机制。同时印发《关于在省优秀运动队实施队委会管理制度的工作意见》,决定在省优秀运动队执行队委会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最大限度调动主教练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充分发挥训练管理团队的力量,着力打造训、科、医、管一体化复合型训练团队,提升训练质量和管理效益。
(二)细化政策研制,形成制度支撑体系。在职级任用方面,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保障,调动教练员和一线训练管理干部积极性,一些条件比较全面的教练员成为训练业务和行政管理并重的单位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成员,一批具备相应条件的教练员和班队干部晋升或享受了行政级别、聘任了领导职务、担任了领导助理等职务。在职称评定方面,注重规范完善工作政策和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积极争取特别优秀的运动员退役后担任主教练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渠道。针对基层教练员职称晋升难度较大的实际,研究改革市县体校教练员晋升高级职务评审办法,变以往业绩认定上的“单项选择”为“采点计分”,提高业绩有效性和评审科学性,在青年和基层教练员中产生了良好反响。在业余教练员宏观管理和引导方面,强化“输送优先”和全面发展理念,每年度通过对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参赛成绩、参加培训、发表论文等指标的评定,对全省业余教练员进行综合排名,给予优秀教练员公开表彰和优先安排带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优先安排培训学习观摩、适当补助经费等奖励,调动全省业余教练员积极性,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益。
(三)强化经费保障,支持重大比赛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周期开始后,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江苏省十二届全运会周期任务津贴实施办法》,充分调动教练员备战积极性,并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激励政策公平准确、用出实效。同时针对引进的外籍专家,专门制定《关于十二运周期聘任外籍教练员薪金及有关费用的发放办法》,促进使用国际先进体育资源。根据江苏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实际,提出全省经济十强县领办省优秀运动队办法,实行强强联合,拓宽运动队经费投入渠道,加大运动队血液注入,充分发挥优势项目规模效益。在备战伦敦奥运会期间,我局专门给在国家队训练的我省教练员运动员发放奥运备战特殊津贴,鼓励干劲,奥运会结束后,又提高奥运奖励标准,激励士气。日常管理中,提高年度比赛奖励标准和运动队伙食费标准。去年重新制定《江苏省业余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全国少年儿童等体育比赛奖励办法》,注重调动各级各类教练员的积极性。
(四)深化教育培训,促进教练员素质全面提升。新周期伊始,我局就从抓培训入手,在竞技体育战线大兴学习培训之风,努力构建学习型竞技团队。十二届全运会周期开始时,举办全体一线教练员培训班,集中一周在南京培训,又专门集中一周到北体大进行强化培训,坚持教练员和训练管理干部工作日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每年开展多项目教练员岗位任职培训班,组织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普遍参加一轮“卓越的投资”理念和课程培训,邀请国家体育总局和兄弟单位专家为教练员开展多场专题业务培训,引进国外知名体育工作团队为专业和业余教练员讲学指导,积极支持教练员和科研医务人员出省出国(境)学习培训,促进学习最新的训练理论、方法和手段,提高认识、研究、把握训练规律的能力水平,加强教练员队伍及竞技体育队伍整体建设。注重培养年轻教练员,针对年轻教练员需要更多实践锻炼机会和部分基层地区教练员资源薄弱的实际,积极组织省优秀运动队新任教练员及三线年轻教练员到苏北有关市县开展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大力推进业余教练员“千名教练员培训工程”,有重点、有主题地对全省业余教练员开展一年一度的轮训工作,同时进一步延伸培训,与省教育厅联合实施“江苏省万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工程”,切实提高体育教师和业余体校教练员执教水平,夯实竞技体育工作之基。在深化培训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打造江苏体育的诚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