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资助建24个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阳光体育”是要引导青少年走到户外,享受体育的快乐。今年,国家体育总局决定2013年使用彩票公益金在全国创建24个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经专家评审,日前决定河北保定华正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24家单位为2013年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
    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是国家体育总局新时期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体育活动阵地的一项举措,为的是给青少年建设更多的校外活动场所,具有示范性、探索性。
    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满足以下四个地域条件:交通便利的自然山川、湖畔海滨等,距离中心城市不超过2小时路程,可全年开放或具有明显独特的季节性特征;具备必要的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周边有可供参观学习的历史文化景观或工农业生产基地;拥有可同时安扎200个左右露营帐篷的开阔地带;远离滑坡、巨浪、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区域。同时,营地要由活动区、露营区、服务区三个区域构成。活动区要能同时开展如攀岩、拓展训练、山地自行车、定向越野等8个以上户外活动项目;露营区要能同时满足400人左右(安扎200个双人帐篷)露营;服务区要能提供户外活动必需物品的租赁及相关服务。
    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资助资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支付。每个“营地”一次性资助资金80万元,国家、省(区、市)两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投入。

(李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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