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安全问题

    广西工商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规范各类经营体育活动的市场主体登记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立即对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登记档案进行自查,重点是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核查其登记、年检(验照)材料是否齐全;其设立登记档案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有关办理体育经营活动注册登记、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注册登记的规定等。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规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拳击、武术、散打、跆拳道、击剑、射击、射箭、帆板、帆船、滑水冲浪、潜水、摩托艇、赛艇、皮划艇、漂流、攀岩、登山、热气球、摩托车、汽车、跳伞、动力伞、滑翔伞、轻型飞机、飞艇等。

(甘孝雷/原载于中国体育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