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队领队许琦详解孙杨禁药事件

    11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孙杨在5月17日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被查出使用了违禁药物曲美他嗪,遭到禁赛3个月处罚,时间为5月17日至8月16日,并被课以罚款5000元人民币,之后孙杨放弃了B瓶检测。继新华社撰文披露事情原委之后,11月25日上午,中国游泳队领队许琦在总局游泳中心就相关事宜接受了记者采访,将情况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并对媒体答疑。

处罚、信息公布、亚运会资格疑问阐明

    首先,针对中国游泳协会作出的对于孙杨禁赛三个月、取消全国冠军赛1500米自由泳冠军的处罚,许琦表示完全是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这八个字。“中国游泳协会完全是按照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相关条例和总局的规定作出的处罚。处罚要看情节,孙杨出示了病例、医院处方药单等证据,因此听证会认定孙杨有过失但无重大过错,情节比较轻。而根据规定此类事件禁赛期最多2年,协会原本可以给予警告处罚,但还是作出了停赛三个月的处罚决定。”
    “作为中国游泳协会来说,对于检测呈阳性的运动员处罚不意味着要对外公布。正常流程是反兴奋剂中心将检测报告提交至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泳协作出处罚并向国际泳联报告,就完成了工作,尽到了职责。”许琦表示。
    同时,舆论质疑孙杨被取消全国冠军赛1500米自由泳冠军还依然获得了仁川亚运会的参赛资格。对此许琦回应:“关于亚运会的参赛资格问题,中国游泳协会采取的是综合选拔机制,不是凭借冠军赛成绩‘一锤定音’,还要参考2013年重大国际比赛的成绩。比如说刘子歌在今年冠军赛预赛排名第三,队委会考虑到她2013年获得了世锦赛冠军,同时又是奥运冠军身份,经过反复考虑之后确定了她的亚运资格。”

反兴奋剂工作存在死角

    至于国家队的反兴奋剂工作,许琦坦言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死角”,这起事件无论孙杨本人还是浙江游泳队方面,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失误。
    “国际反兴奋剂组织每年颁布的禁药清单都是英文版的,种类数目繁多。一方面,浙江方面没有及时学习掌握反兴奋剂的最新情况。另一方面运动员看病治疗,遵照医嘱使用处方药也属于个人隐私,一定程度上国家队也无权干涉。这是国家队对于违禁药品监管的一个死角所在。”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许琦透露中国游泳队未来在医务方面或许会有专人来负责,建立登记制度。

孙杨需对体内物质负责

    当然,此事件孙杨自己的责任在于,使用此类药物时没有向全国冠军赛的组委会提出“药物豁免”。
    与此次孙杨误服违禁药物事件相似的例子发生在2011年。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当时北京游泳队选手刘京因为疏忽并没有向组委会等相关机构申报“药物豁免”。实际上她严格遵守规定在赛前就已停用了防过敏药物强的松,只不过由于药物代谢时间较长而被查出阳性反应。国际泳联认定此事为一次例外,因此刘京得以继续代表中国队征战当年的上海世锦赛,之所以对刘京提出警告只是因为她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事先提出申报,属于手续疏忽,刘京此后的运动生涯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而在2010年底的迪拜短池世锦赛前夕,刘京甚至曾经因为过敏性疾病发作而被送入当地医院治疗。当时她根据相关规定向国际泳联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递交了治疗疾病使用药物说明,获得了“药物豁免”。即只要运动员服用的药物不属于禁药范畴,且在比赛期间不使用并进行了申报说明的,该运动员可照常参赛。
    即便心脏存在心肌缺血的症状,孙杨仍需对进入身体的物质负责并按照规定流程申报,这是此次事件最大的教训。“我们还是要给运动员以人文关怀,要把他当做常人,孙杨需要在保持健康的基础上再去进行训练,并不能为了训练就放弃了治疗。”许琦表示,“所谓清者自清,事情已经澄清了,孙杨也没有必要产生更多困扰,对于这起事件应该做到‘坦坦荡荡’。希望媒体能够给孙杨一个宽容的态度。孙杨也是常人,难免也会犯错误。他有能力保持自信,在赛场上再次证明自己。只有在赛场上证明自己,自己的成绩才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叶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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