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运动员保障执行保障得到全面深化

广东省体育局

    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切实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对全面、协调做好广东省体育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自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以来,广东省体育局在总局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围绕运动员保障和教育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组织保障得到有效强化。自《意见》下发以来,广东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在局办公会议上通报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青少处、人保处指派专人负责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保障运行机制。
    二、制度保障得到健全完善。结合省体育、教育等工作具体实际,出台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此外,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性地提出解决体教结合不足、学训存在矛盾、职业技术教育不强、运动员文化素质不高、运动员伤病及退役保障不够等问题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有效加强了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三、创新方法,执行保障得到全面深化。首先,做好运动员招录工作。运动员实行岗位管理,建立运动技术、健康体检、社会保险、文化学习等相应档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其次,做好运动员日常文化教育。规定了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配足配强文化教师,有效解决学训矛盾。第三,做好运动员工资政策制定。根据总局相关文件精神,率先建立起以体育津贴和运动员平时训练奖为主体的运动员工资体系。此外,根据广东省实际制订《广东省优秀运动队年度比赛奖励暂行办法》,有效激励了运动员刻苦训练、积极工作,完成训练、比赛任务。
    四、做好运动员保险保障。为运动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此外,积极引进先进训练器材、吸收先进训练理念、配足配强下队医生、提高科研力量,形成“训、科、医”一体化的训练医疗保障体系。
    五、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退役运动员公示制度,认真做好运动员退役一年过渡期、职业转换培训,着力强化退役运动员政府安置与组织推荐、自主择业“三位一体”的安置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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