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任性”

  日前,青海省体育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省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海省体育局局长张宁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了青海体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任性”:在思想言论上任性,犯“小毛病”;在执行政策上任性,打“小算盘”;在规矩纪律上任性,搞“小动作”;在监督落实上任性,耍“小聪明”;在赛风赛纪上任性,玩“小把戏”。2016年,要结合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年”活动,切实解决这些“任性”问题。
     张宁要求,今年的工作要把握“一个总要求”,做到“两个严守”,体现“三个重在”,做好“四种人”。“一个总要求”, 就是把握“全面从严”的总要求。“两个严守”,就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个重在”就是重在监督、重在执纪、重在问责。“四种人”,就是要认清形势、做清醒之人,认清本质、做明白之人,认清角色、做带头之人,认清责任、做局中之人。
     会上,局党组成员先后与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签订了《2016年度党委(支部)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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