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国际步伐上海试点体育纠纷解决机构

  体育改革与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日前在上海浦东举行。围绕国际体育仲裁、国内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国内体育改革和体育法治发展,以及上海听证中心发展等议题,中外专家分享交流、共同探讨,提供可借鉴的宝贵建议和发展思路。国际体育仲裁院秘书长马修·瑞比在此间提出建议:“希望上海能试点构建国内体育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协调或仲裁为解决国内的体育争议提供服务。

“体育公堂”提供便利

  2012年,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上海听证中心成立,由此亚洲有了唯一“体育公堂”。4年来,CAS上海听证中心正进一步发挥体育仲裁的平台作用。上海听证中心理事长陈一平介绍,至今,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上海听证了5例国际体育纠纷案件,均为足球项目。三起为外籍足球运动员与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合同纠纷案件,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孔卡与广州恒大合同纠纷等。CAS上海听证中心的成立为亚洲地区国际体育纠纷解决提供了便利。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吴炜认为,在国内,类似的纠纷或案件也不在少数,建立相应的解决国内纠纷的体育仲裁机构,势在必行。长久以来,因缺乏独立统一的仲裁机构,很多体育纠纷都在行业内部解决,如中国足协、中国篮协的仲裁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承担着解决内部争议纠纷职能。一旦发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间纠纷,大多以行政手段解决,运动员和俱乐部缺乏“仲裁”意识,往往“上诉无门”失去了维权可能。
  马修·瑞比举了莎拉波娃例子。莎娃因误食禁药米屈肼被国际网联禁赛两年,她随即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上诉,最终以“自己没有故意的意图”成功将禁赛期缩短为15个月。但是,鲜有中国运动员向国际体育仲裁院申请过仲裁。伦敦奥运会,澳大利亚指派了两名奥运申诉顾问,而中国代表团没有一名专门法律顾问。

体育仲裁拒绝盲区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仲裁制度也不够完善。1995年通过的《体育法》第33条规定,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20多年过去了,这一机构还没有出现。美国、意大利、巴西等国家都拥有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解决国内纠纷。
  上海听证中心主任马春馥说:“了解世界体育仲裁的理念、做法,学习和比对当今世界使用法律,上海听证中心的案例,可以作为非常好的参照依据。”
  吴炜认为,“随着越来越多外援进入中国,这样的案件会越来越多,要求我们俱乐部法律意识需要跟上国际的步伐。”在国际体育仲裁快速发展,国内体育纠纷解决尚无实质性突破的背景下,上海听证中心可在经验积累、与国际接轨、前瞻性方案等方面发挥作用。
  在陈一平看来,通过听证中心平台汇聚来自国际、国内体育组织、法律机构、仲裁机构、高校专家和权威人士进行研究、探讨和交流,着力将上海听证中心打造成为国际体育仲裁院“办事处”、国内体育纠纷解决“服务商”和体育法律专业人才“汇聚地”,为CAS和国内体育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自贸区模式可借鉴

  专家们对体育争议解决机构进行了展望,认为这个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体育组织、体育协会利用国际体育仲裁院解决争议,为双方提供仲裁员和调解员及其他专家,为体育组织、协会以及运动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建议,建立体育争议解决机构,可以借鉴自贸区设立仲裁中心的做法:“体育仲裁和商事仲裁有相似专业性,都有民间性、独立性和快捷性。国内体育争议解决机构可先在上海进行试点。”
  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咨询委员会同时成立,并为首批13名专家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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