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一百问

    如何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
    “15分钟健身圈”是指在城市社区,居民从居住地步行不超过15分钟范围内,有可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球类运动等群众性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均提出了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健身圈”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城市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各地应围绕这一任务加强规划,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具体措施包括:
    (1)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2)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3)对社区周边的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进行改造,用于体育健身。
    (4)推进社区周边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所属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
    (5)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社区,为百姓提供更便捷、更多样、更贴近生活的健身场地设施。
    (6)推广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并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标准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是指体育场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以“平方米/人”表示。体育场地除包括体育系统本身的体育场地外,还包含教育、铁路、军队、社会各行业所管理的体育场地,以及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直接或代为管理的体育场地;既含室内体育场地,也含室外体育场地。体育场地面积除用于体育比赛、健身活动的场地面积外,还包括必要的安全区、缓冲区、无障碍区的场地面积。在计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时,所依据的人口数量通常是指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46平方米。《计划》提出,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达到2.3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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