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学习经验筹备工作

    2016年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在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及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2016年上半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同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继续实施“革命老区等县级体校体育助训项目”,向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教合办学校等6所体校捐赠6套训练房器材(每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满足基层体校开展业余训练,提高青少年基础身体训练水平的需要。
    其中,各市(州)、管委会等体育行政部门共计推荐10所符合扶持条件的学校,经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调研、审核、筛选、上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确定6所体校作为扶持对象向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予以推荐。
    这6所体校分别为:榆树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蛟河市体校、浑江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东丰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梅河口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通榆县业余体校。6所体校全部通过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审核并签订资助协议书,同时与6所体校签订捐赠协议书后,器材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统一招标采购中标企业进行“体能训练房”器材安装、调式、培训及后续维修等工作,现已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2016年,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还参加了全国体育基金会秘书长座谈会暨高级研修班(北京)。研修班极大程度地推动了体育公益平台建设,打造了体育系统基金会影响力。通过参与研修班的学习,也为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后续工作指清方向。
    2016年,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还进行了理事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和《吉林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操作规程》规定的换届要求,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做好换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此外,为了更好地发挥基金会的积极作用,保证基金会的运营和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将基金会逐步做大做强。吉林省体育事业发展基金会学习、研究先进省份体育基金会运营、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围绕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运动员商业保险、后备人才训练资助、奥运冠军奖励、运动员职业发展等方面,拟开发吉林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关怀计划,冬奥雏鹰计划,体育助学金,长春健步走活动等,以备下一阶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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