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工作启动

  8月6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的有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心重视体育工作,亲自谋划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国家已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据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郎维介绍,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健康城市创建类似,通过科学编制覆盖全域的创建总体规划,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提高全社会参与度,及时发现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创建将通过四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5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10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模范市(县)要全面达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所规定的目标,力争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由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的子项目,按照评选周期整体要求,本周期的创建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并在2021年陕西全运会上进行表彰。

  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要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全民健身规划科学完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足,全民健身社会参与广泛,全民健身政策体系健全,全民健身投入机制健全,全民健身激励措施到位等八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围绕这八个方面,并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和现阶段全民健身工作重点提出的创建基础指标,为方向性、基础性指标,是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创建指标对市、县创建工作的侧重有所不同。为充分尊重各地的改革创新做法和经验,评定时在考量基础指标达标的基础上,还将充分考虑各地发挥基层活力和群众创造力等创造性特色指标。

    针对评定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将组建评审专家库。为了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将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确保专家组的评审独立性,以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评审程序,对创建地方的创建情况进行评估,达标并公示。对经过考评达到标准的地方,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授牌命名并纳入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先进表彰范围。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派代表参加全运会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

    创建工作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将组织并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对于巩固全民健身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全民健身工作出现滑坡,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予以批评直至撤销命名。

    据悉,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今后每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底前。(转自8月7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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