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公布修改俱乐部准入规程的通知

  1月3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增加和调整《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以下简称《准入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明确指出所有申请中超联赛准入资格的俱乐部均应拥有一支女足队伍。2019年为倡导性标准,2020年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关于俱乐部女足队伍建设的内容显示,申请准入的俱乐部必须拥有一支女足队伍,并参加女超、女甲或者女乙联赛;应为女足球队提供必要的训练设施及生活保障,配备具有资质的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女足队伍的资金投入,女超俱乐部每年的投入不得低于1500万元,不得高于3000万元。女甲、女乙俱乐部参照执行。
  加强对职业俱乐部青训工作要求中,部分内容已被列为强制性标准。2019年,中超俱乐部报名大名单中至少有2名球员为本俱乐部青训培养的U21球员,并逐渐增加。中甲俱乐部名单中至少1名U21运动员为本俱乐部培养。申请准入的俱乐部应建立国际青训中心,输送青少年球员赴国外训练比赛,便于更好地进行青少年人才培养,属倡导性标准。
  在加强俱乐部自身建设方面则涉及完善俱乐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俱乐部党建工作、俱乐部文化建设工作、俱乐部商务开发工作、俱乐部球迷管理工作、俱乐部新闻管理工作等内容。(转自1月4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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