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召开职业俱乐部专项治理工作会

  12月14日,中国足协在上海组织召开2020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专项治理工作会,会上公布的新规显示,中超俱乐部年度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关于此前备受关注的中超俱乐部更名问题,也有了明确要求。

  会上,中国足协发布了2021—2023赛季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对此,三级联赛所有俱乐部共同签署《关于全力支持并执行中国足协2021—2023赛季三级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联合声明》。

  2021—2023赛季三级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方面,规定中超俱乐部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其中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和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于俱乐部的、由俱乐部或关联方投资管理的足球学校运营经费。此外,中甲单赛季不得超过2亿元,中乙单赛季不得超过5千万元。

  新政规定,中超一线队国内球员年薪不超过税前500万元人民币,平均年薪不超过税前300万元,外援个人年薪不超过税前300万欧元,总薪酬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

  此外,对比赛奖金作出了规定,规定中超联赛和足协杯赛赢球奖不超过300万元,亚冠联赛不超过600万元。各俱乐部还可设立不超过1000万元机动奖金自行安排,但仍计入投资总额。

  处罚措施明确显示,俱乐部单个财政年度总支出超出限额不高于2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限额高于20%但不高于4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12分;以此类推。联赛扣分最多不超过24分,并将在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赛季执行。

  足协还在会上公布了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根据要求,国内足球俱乐部名称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不得使用非汉字;名称应体现地域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俱乐部理念等特色。(转自12月15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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