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文,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

  此举旨在加强广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化发展,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整体服务水平和自我监管能力,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示范品牌,浇筑青少年体育坚实基座,筑牢全民健身根基,打造体育强区强劲引擎。

  据了解,在2020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与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青少年体育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广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及配套实施的《广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

  该办法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广西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的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办法所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是指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星级俱乐部评定标准,按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对运营一年以上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定,作出星级评定结论。参评对象应符合办法中参评条件,是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非营利性的、或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利性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和以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为主的体育俱乐部。

  星级评定设三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星级、4星级、3星级。获评星级的俱乐部将有望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重要依据;优先向教育部门推荐进校园开展活动;可独立组队参加广西青少年年度体育赛事活动;经自治区体育局核准同意,可代表广西参加全国性青少年体育赛事;作为共建广西优秀运动队的重点备选队伍;作为专项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

  此次星级评定工作紧紧围绕“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核心战略目标,深化具有区域特色的体教融合工作。通过统筹协调、开放开拓、融合共享,促进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平台拓展、学校体育教育体系建设的丰富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稳步提升、群众体育的普及提高、体育产业的兴旺繁荣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转自4月7日《中国体育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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