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通报“李明阳事件”依然望其回国效力

    针对近日曝出的原中国国青女篮球员李明阳被日本“归化”一事,中国篮协4月15日做出通报,认为日本有关方面的作法极为不妥,严重影响体育秩序,并将就此事继续和国际篮联交涉。同时中国篮协也表态,依然希望和欢迎李明阳回国效力。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国家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段炼通报了“李明阳事件”的具体情况,1994年出生的李明阳是北京首钢女篮俱乐部的注册球员,双方目前仍有合同约束,同时,她也是中国青年女篮在国际篮联的正式注册球员(注册证号码:201000230),曾代表中国参加过2010年U17世界青年女篮锦标赛和2010年中日韩青少年篮球比赛。
    2010年9月,李明阳被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篮俱乐部通过非正常渠道秘密带到日本,10月她以请假看病为由离开北京首钢俱乐部后,便失去了联系。到日本之后,李明阳改名为杉山美由纪。而据日本俱乐部透露,她已经于2012年5月取得日本国籍。
    中国篮协曾于2010年10月初征召李明阳进入国青女篮集中备战U19世界青年女篮锦标赛,但该球员未按时报到。中国篮协第一时间联合北京首钢俱乐部以及亚洲篮球界相关人士积极寻找她的下落。后经证实,李明阳已经被日本一家俱乐部私自挖到日本联赛打球。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篮协于2011年3月11日正式致函日本篮协提出帮助寻找李明阳,日本篮协声称并没有李明阳在日本的注册信息。随即中国篮协致函国际篮联和亚篮联,说明了相关情况,并且在此后一直没有间断过联系寻找李明阳。2012年5月11日,中国篮协再次致函日本篮协希望帮助寻找李明阳,日本篮协未做出任何回复,却在9月向中国篮协发函索要李明阳的澄清信。中国篮协拒绝了日方请求,并表明了立场:仍旧希望李明阳回国效力,不同意其代表日本俱乐部和日本篮协参赛,未出具澄清信。同时中国篮协也将此事上报了国际篮联。
    由于无法从中国篮协获得澄清信,日本篮协又向国际篮联致函,申请认证李明阳日本国籍身份,并索要澄清信。国际篮联经过核实、权衡,根据国际篮联内部规程“国际球员转会”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同意李明阳(杉山美由纪)可以在日本俱乐部注册,但是因为日本篮协违反了国际球员转会规定,对其处以25000瑞士法郎的罚款,并要求挖走李明阳的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子篮球俱乐部向中国篮协支付20000瑞士法郎的罚款,作为培养李明阳的补偿款。同时,李明阳必须在21岁以后方可选择为中国队(母队)以外的球队效力。如果李明阳21岁以后选择为日本队效力,日本篮协需向国际篮联重新提出申请。
    针对“李明阳事件”,中国篮协认为,日本有关方面的做法极为不妥,严重影响体育秩序,并将就此事继续和国际篮联进行交涉。段炼表示,中国篮协也将在今后进一步完善球员注册体系,并希望各俱乐部通过加强对球员签约合同的管理来保障自身权益,警惕外国球探通过非正常渠道掘取人才。篮协同时表态,依然希望和欢迎李明阳回国效力。

(刘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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