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全总联合办赛吸引游泳救生“高手过招”

    虽然不像运动伤害防护项目是首次进行“国测”,但另一个“第一”同样落在在2013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指导救助项目上,那就是首次由国家体育总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的游泳类职业技能比赛。这样的联合办赛也吸引了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总局系统代表队)的142名选手参加。在为期三天的总决赛中,他们齐聚水立方,上演了一场关于游泳和救生的“高手过招”。

依托赛事
构建游泳公共服务人才体系

    “高规格、高水平”是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主任江斌波对这次比赛的评价。在他看来,这样能够吸引全行业共同参与的大型赛事活动,不仅“对推动游泳救生行业的大发展,为构建全民游泳公共服务的技能人才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其带来的影响力也会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和关注游泳救生这个行业,将产生长远的社会效益。”
    在总局和全总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同、统筹规划的同时,江斌波认为,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充分发挥和依靠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优势是大赛游泳指导救助项目得以成功举办的重要原因。据江斌波介绍,在赛事筹备过程中,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就在相关专业协会的支持下,有效地组织起了全国游泳救生专家共同研讨制定竞赛规程及赛事组织流程,此外更邀请到有专业经验的竞赛人员参与其中,进一步确保了比赛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反思问题
推动比赛规范、常态发展

    在江斌波看来,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此类赛事是一件好事,“为体育行业从业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有利于推动体育技能的发展”。但为了比赛的规范和常态化,从中反映出的问题也同样不容小觑。对此,他也提出了几点自己的建议。
    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游泳指导救助项目”的名称设定问题。江斌波表示,一般来说,游泳指导应指国家职业资格中社会体育游泳指导员,救助应指国家职业资格中游泳救生员,属于两个职业人群。比赛将之统称为“游泳指导救助项目”,很容易让人定位不清,从而对行业和职业发展造成阻碍。在这点上,江斌波建议将名称更改为“游泳指导项目”,“因为在社会体育游泳指导员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这个职业应该具备初级救生员的资格。”
    除此以外,为了规范资格审查,他还建议应尽快建立起职业技能人员从业注册数据库,让参赛选手的各项资质真正做到“有据可查”、“一目了然”,也进一步保证了比赛的公平公正。并在比赛的组队形式、分组形式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拓展成果
为全民健身提供公共服务

    立足现在,总结过去。江斌波表示,首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成功举办,意义深远。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相关行业协会也将不断拓展本次技能大赛取得的成果,形成长效化机制,并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技能比拼活动,以赛促练,进一步培养和产生更多的工作在第一线的游泳救生骨干,为全民健身的安全保障提供更强大的公共服务。

(卢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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