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改革确保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风清气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要求,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增强冬运会发展动力和影响力,国家体育总局对十三冬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改革调整。”在1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开幕前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高志丹对十三冬的赛事改革进行了详解。
    这六方面的改革为:一,优化项目结构,突出奥运会项目,增加优势项目青年组项目设置,调整后奥运会项目比例由上届的62%提高到本届的89%;二,取消代表团名次排名方式;三,取消冬奥会成绩带入全运会和冬运会政策;四,取消冬运会成绩计入全运会政策;五,取消解放军两次计分政策;六,取消冰球项目加牌加分政策。
    高志丹解释说,这一系列的改革调整目的在于引导和树立正确的体育政绩观、价值观,引导大家不要把参赛的目的和任务紧紧盯在金牌和奖牌的数量上,着力于塑造全新的运动会办赛理念,促进人才的培养和竞技水平的提高,实现综合性运动会对促进承办地和参赛单位体育事业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价值和作用。
    高志丹表示,全国冬运会自1959年首次举办以来,在提高我国冰雪运动水平,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推动群众性冰雪运动的广泛开展,提升国民身体健康素质,培育和形成冰雪文化氛围,促进承办地经济社会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以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功能和作用。由于受自然气候、场地设施和发展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前12届全国冬运会均由黑龙江和吉林两省轮流举办。十三冬是冬运会第一次走出东北,在祖国西部地区举办,这是我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发展战略的重要成果。

(邢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