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连发两份文件重拳规范高价引援

  5月24日,中国足协连发足球字〔2017〕253号和足球字〔2017〕254号两份文件,对调整中超、中甲联赛U23国内球员出场政策和限制高价引援发出通知,要求各职业俱乐部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协在足球字〔2017〕253号文件中指出,为进一步通过职业联赛锻炼年轻球员,鼓励俱乐部加大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力度,经研究决定:从2018赛季起,中超、中甲联赛俱乐部在参加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的过程中,各俱乐部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U23国内(港澳台除外)球员,必须与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外籍球员人数相同。
  在足球字〔2017〕254号文件中,中国足协指出,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盲目攀比、高价引援、哄抬价格的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促进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起,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征收引援调节费用。对于有关俱乐部通过转会引入球员的资金支出,将收取与引援支出等额费用,该项费用全额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于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社会足球普及和足球公益活动。各俱乐部应当从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规范引援行为,理性投入,依法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引援合同管理和备案工作,严禁通过签署阴阳合同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中国足协明确表示,将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希望各俱乐部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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