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拟授予跨界跨项运动员运动健将称号

  据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体竞字[2019]31号”通知,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跨界跨项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激励政策的通知》和《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关于移交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及时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国家体育总局拟对符合条件的16名跨界跨项运动员授予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跨界跨项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激励政策的通知》中指出,对于在2019、2020和2021年代表国家队参加冬季项目国际赛事的,授予相应项目的运动健将称号。获得2022年北京冬奥会参赛资格或入选2022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授予相应项目的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转自3月22日《中国体育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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