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为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天津市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由天津市体育局、市教委、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

  《方案》确立了天津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实现青少年体育、教育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目标,将体教融合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明确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定期开展督导考核。

  《方案》细化了四个方面19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健全学校体育工作体系;发挥竞赛杠杆作用,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体系全面深化体校改革;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

  《方案》提出,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支持大中小学建立学校运动队。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和中考计分科目。市教委、市体育局每年举办市级大中小学校学生联赛。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在体育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学校+俱乐部”的学校体育模式。

  在政策保障方面,《方案》要求,要创新有体育特长学生评价政策,完善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形成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与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相衔接的培养体系。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或周边地区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设施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完善体育场馆工作机制,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天津市还将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市级体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转自6月21日《中国体育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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