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少年接受专业的体育教育——山东大中小学设置体育教练员

  日前,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全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对岗位设置范围与数量、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管理、强化措施保障、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意见》提出,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增设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个学区、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髙等院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需要,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将学校体育教练员纳入学校人事制度统一管理,学校体育教练员职称纳入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教练(学校体育)、中级教练(学校体育)、高级教练(学校体育)、国家级教练(学校体育)。学校体育教练员职称层级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去年颁布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要制定优秀技术人员及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要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职教研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职工制度。山东大学体育学院院长孙晋海认为,《意见》是对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山东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意义重大。

  孙晋海认为,《意见》的出台可以为优秀非冠军退役运动员提供就业机会,让他们在学校更好地发挥运动员的专业特长作用,拓宽大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渠道。“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创设,可以进一步提高学校运动训练的专业化水平,任职学校体育教练员都是专业运动员,与一般学校培养出来的本科、硕士、博士有很大的不同,会更专业。任职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称号。岗位对专业运动训练经历和期间成绩有一定要求,有助于提高学校运动训练的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山东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的进一步加强,也有利于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不仅如此,运动员进校园会产生一种明星效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热爱体育,对学校而言非常有意义。”

  《意见》提出,学校体育教练员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运动队训练管理、运动损伤防护康复、训练疲劳恢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组织、校园体育社团活动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等工作。

  孙晋海说,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大学、中学、小学体育老师的在职培训工作,不同阶段有相应的培训内容。对学校体育老师培训,是保证他们如何把课上好,对学校体育教练员培训就是怎么把训练课上好。孙晋海表示,学校体育教练员在中小学阶段会侧重于基础训练,就是打基础,一般是一些技能、体能的训练。在大学阶段就是技能的精细化,进一步提升竞技能力。他说:“需要在培训中不断地补充一些新的训练理论和方法,如果能把国家队或世界其他地方的高水平训练理论及时与高校学校体育教练员对接,对提高高校师资队伍的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更新大有裨益。”(转自8月17日《中国体育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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