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社团办活动获资助群众乐享运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健身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日前制订出台了体育社团举办全民健身活动《资助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一次资助、重在成效”的资助原则,资助范围为自治区级及以上全民健身活动,根据每项活动的规模及预期成效,一次性给予5-10万元资助。办法对资助的申报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另要求资助的社团自觉接受体育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和纪检检察部门的监督。
    宁夏体育局资助办法的出台,调动了各体育协会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使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群众参与面广、能提高宁夏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得以推广普及和长期持续开展,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健身,乐享运动。

(郭小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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