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计划》检查调研组广西来宾调研

    2013年《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调研组28日在来宾市召开会议,听取来宾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县区负责人、群众体育组织代表贯彻落实《条例》和《计划》的情况汇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鹏,检查调研组全体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区体育局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作为全国首批创建的20个“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之一,来宾市以“五全五保五联创一特色”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计划》为主线,全面启动了“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市累积投入体育建设资金14.27亿元,实现了体育健身设施城乡全覆盖,体育组织全建立,农村体育全面发展,竞技体育发展全面提速,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城市形象明显改善。
    经过两天的调研和座谈,刘鹏对于来宾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和《计划》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来宾市面向基层、便于群众参与的体育设施建设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已经超过了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平均水平;基层群众体育工作者队伍已经形成网络;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以具有广泛基础的篮球项目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了群众体育的综合功能和作用,突出了本地的地域特点和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总结来宾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和《计划》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刘鹏认为首先得益于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全民健身活动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其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能够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群众体育,“跳出体育看体育”,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认识体育;第三,政府因势利导把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转化为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动力;第四,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从市委、市政府到最基层的文化体育管理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等,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座谈会后,检查调研组继续对来宾市金鸡乡新村、黄茆乡尚文村、二塘镇二塘村、武宣镇草场村,及公共服务中心、乡镇体育设施、武宣县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广场进行现场调研。

(杨卓越)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