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群众体育力求完善“大群体”格局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重视公民参加健身获得健康的切身需求;更加注重贴近基层,重视各项工作重心下移;更加注重与运动项目结合,通过增加项目人口带动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更加注重转变职能,突出重点,着力优化发展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力度做好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求实创新,重视提高工作效果和惠民实效,为全面完成《全民健身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坚实基础。”近日,2014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发布,对2014年的群体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要点一:评估《计划》与研制新周期《计划》
    2014年,总局将开展《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并启动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研制工作。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我国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的变化趋势。在总结2013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10省(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状况抽测,获得动态可比的数据,为科学规划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依据。
    开展《“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合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和近年来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对“十二五”时期全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现有各级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类型、底数等基本情况,为《计划》评估和制定新周期《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提供依据。
要点二: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
    2014年将研制出台《中国群众体育组织发展报告》、《关于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群众体育组织活动指南和管理服务规范》、《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改革创新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开展。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指导运动项目协会开展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举办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活动,制定指导员协会发展政策,配发指导员工作服装,为指导员开展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上岗率。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提高、使用三个方面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重与大型体育活动、与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基层相结合,形成示范性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局面。
    加强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发挥单项体育协会资源优势,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发挥其示范和引导作用。把大力培育项目人口、提高本项目及人群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作为衡量单项和人群体育协会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指导单项体育协会逐步建立业余锻炼标准制度和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配合支持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老年人体协、各行业体协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举办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易于普及的体育健身活动。
要点三: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确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服务体系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标准化、全民健身信息化、基层文化体育协管员制度长效化建设,发挥科研院所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理论研究。围绕《条例》检查和《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扩大“三纳入”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覆盖面,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重点落实县级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财政投入。
    进一步完善“大群体”工作机制。利用各级人大、政协平台,多措并举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和《计划》检查调研,督导各级政府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继续组织召开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实施《计划》座谈会和体育总局系统全民健身工作会议,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家促进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城镇化建设等政策,丰富和深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继续推进《“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雪炭工程”,更新维修全民健身路径,侧重于结合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和基础大项(足球、篮球、游泳等)布局建设社区(乡镇)多功能运动场,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细化理清各级体育部门与政府和社会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中的角色和定位,引导体育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政策研究、制定标准、建立规范、提供服务和加强监管上来。

(张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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