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健身扰民顽疾重庆积极探索规范管理路

    从泼粪、扔垃圾,升级到打架斗殴,因广场健身舞扰民而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各地不断见诸报端,成为近段时间里街头巷尾议论的热点。如何为城市社区找到一个既满足市民正当的健身需求,又尽可能地减少健身给别人带来的干扰的良策。日前,记者通过在重庆市的采访了解到,该市通过规范健身队伍管理,限定活动时间和区域等措施,力求为两者找到一个适合的“平衡点”。

健身舞扰民成社会难题

    “我们家父亲身体不好,医生说要静养,楼下每天晚上7点半到9点都那么大噪音,让人怎么休息……”重庆市有关部门几乎每天都会收到这样的投诉。
    其实,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在重庆。近段时间,各类相关新闻不断出现:武汉,在一居民小区高楼下跳舞的大妈,被住户泼粪报复;在河北唐山,因不堪坝坝舞吵闹,一名市民一下午报警几十次;在成都,一小区居民因坝坝舞扰民,而与跳舞者发生殴打纠纷。
    由于广场健身舞简单易学,又符合城市中老年人的健身需求,因此近年来广场健身舞以燎原之势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但噪声扰民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跳舞者认为在公共场合锻炼身体没什么不对,而普通居民认为健身舞音乐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这样的矛盾,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最近几年来市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重庆市体育局相关人士表示。

健身噪音纳入法规管理

    事实上,因广场健身舞扰民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不仅成为困扰体育部门的难题,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为此,重庆市首先从规范控制健身舞音量入手,将广场健身舞噪声扰民纳入法规管理。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规定,进行健身活动不得噪音扰民,尤其是中午12点至14点和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7点,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虽然随着《办法》的实施,对遏制噪声扰民有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健身受到场地等因素的制约,真正要根治这一顽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此,重庆市相关人士认为,罚款并不能起到根本的作用,最好还是使用引导的方式,多修建一些公园或者是离居民楼有一定距离的社区公园,把在小区或离住宅区较近的广场上跳舞的老年人引导进入公园里跳“坝坝舞”,以此缓解邻里矛盾。

加强组织建设有成效

    除了从法规上加以规范,重庆市体育部门还通过加强健身组织建设,在增强健身队伍自律性上下工夫。
    在南岸区弹子石转盘的宏声广场,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告示:开展健身舞的时间为夏季晚上20点至21点30分,冬季晚上19点30分至21点,跳舞期间放低音量、控制队形。
    从去年开始,我们出台了《全民健身晨晚练点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各社区、村居利用广场、公园、院坝等场地建立晨晚练点,并规范管理,使得健身爱好者在尽量不扰民的情况下参与体育锻炼,“目前来看,起到了一定效果,有关健身扰民的投诉比以前少了近一半。”南岸区体育局局长李伟说道。
    而在沙坪坝区,区体育局今年专门出台了《星级健身队伍评选办法》,对参与评选的健身队伍,在健身场所、时间以及处理与小区居民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细则要求,力争对更多的民间健身团体进行监管,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体育局局长梁杰说:“我们按五星级对健身队伍进行评选命名,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补贴,如果健身队因扰民受到投诉,将取消星级命名和补贴,经过一年的运行,健身扰民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
    据了解,在总结区县及其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重庆市体育局正在酝酿有关广场健身舞管理的具体办法。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张小波表示,解决坝坝舞扰民的问题,一是要对健身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要通过修建场地、划定锻炼区域、限定锻炼时间、配置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方式进行引导,达到既不影响健身者的热情,又不影响城市居民生活的目的。

(邓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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