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推进改革发展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近年来,我国体育类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全国体育类社会组织共23590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5%。其中,社会团体1505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490个,基金会41个。同时,还有大量社区体育组织通过备案的方式活跃在基层。
    体育类社会组织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如基层组织登记难、多数组织缺乏资金支持、部分组织行政化色彩较浓等问题。
    近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政策、新精神。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八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任务分工更明确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具体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指示精神,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登记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可以预见,社会组织将迎来一个数量猛增、质量提升的大发展时期。下一步,民政部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制定中央指导性文件。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制定一个社会组织的综合性指导文件,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是推动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重点是改革登记制度。明确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一律向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
    三是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配套政策。落实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协调修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政策,为包括体育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争取到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随着中央社会组织改革进程的顺利推进,包括体育类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将获得全新发展机遇和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广大体育社会组织必将为全民健身和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李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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