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公共体育设施惠民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管理。2013年,住建部在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以及督促地方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中,坚持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全民健身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体育用地和设施,保障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要求各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深化和细化体育设施分级、分区设置要求,贯彻落实城市体育设施用地比例、人均用地标准,形成完善的市、区、居住区(社区)级体育设施体系。同时增强城市广场、绿地的休闲健身功能,方便城市居民就近进行体育健身。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切实保障公民健身需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合理规划体育公园等不同主题的公园;在保护、改造提升原有公园的基础上,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见公园绿地的要求,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加大社区公园、郊野公园等规划建设力度,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等。
    三是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复审工作并进行修订。同时加大了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
    2014年,住建部将继续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公共设施对公民健身的服务力度。配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价格管理部门,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公园门票减免范围、完善公园免费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宣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二是继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管理。三是继续加大有关标准的制定完善。加快《公园设计规范》、《体育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等标准的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李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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