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江苏出台“实施意见”

    1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记者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举措,采访了江苏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
    记者:我们知道,去年底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政府签订了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协议,本月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请您谈一谈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和目的?
    陈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贯彻这一精神,去年12月31日,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签订了建设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协议,提出合作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职责,有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为全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和提供示范。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需求日益多元,经济结构深刻调整,体育如何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需要我们更深入地探索实践体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体育进行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记者:据我们了解,江苏是首个政府出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文件的省份,请问《实施意见》都有哪些特点和创新举措?
    陈刚:在制定实施意见时,我们充分考虑到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实际,在主体责任、改革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进行谋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体现政府主导。意见鲜明地提出要强化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以及文明创建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是体现改革引领。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制度构建、资源配置等体制机制上下工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改革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扶持方式,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省级竞赛赛制改革,创新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健全教育体育融合发展机制。
    三是体现多元发展。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和中介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参与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推进体育产业与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共同发展,由单一供给向多方位服务转变。
    四是体现务实便民。意见明确了公共体育设施均衡配置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导向,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促进专业赛事与业余赛事相结合;创新健身指导服务模式,加快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进程,让群众享受到便捷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出台后,江苏如何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陈刚:《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体系,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对于指标体系,我们邀请具有公共服务指标创建经验丰富的南京财经大学专家团队参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公平性的目标导向,建立了组织管理、经费投入、基础设施、活动和指导、效益评估5个大类64项具体指标。指标体系确定后,将迅速启动市县创建工作。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争取明年上半年,召开全省现场会,初步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下半年,报请总局召开全国现场会,并请大家观摩示范点。到明年年底,基本建成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苏南80%、苏中和苏北60%左右的市、县(市、区)达标;再经过2至3年,各地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

(吴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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