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校教师谈青少年竞技能力培养结合

    竞技能力是取得优异运动成绩的主导因素,对于不同的运动项目而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构成都各有自身特点,但无论是哪个项目的运动员,竞技能力都是由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运动素质、技术、战术、心理和智力因素所决定,这七个因素可近似地概括为体能、技能和心理能力 。
    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通过各因素之间相应的发展水平协调地组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构成表现于运动员专项竞技之中的综合竞技能力。
    首先,在构成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三大要素中,体能是基础,是重中之重,就像房屋的地基一样,而体能训练就像是在打地基,只有在地基打好、打实之后,然后再在上面加砖添瓦,进行技战术训练及心理指导,那样盖起的高楼大厦才能稳固,才能长久。
    因此,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工作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而应着眼于今后取得更高的成绩上,应按长期训练规划,逐阶段地完成训练计划规定的任务,科学地调控训练全过程,做到运动员各阶段表现出的专项成绩与他们该阶段相应的基础训练水平相适应。
    其次,技术是训练及比赛取胜的关键,战术配合成功地形成需要体能作为基础。因此,体能与技能是相互统一的,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练技术是为了节省能量,练体能则是储备能量,体能好有助于技能的持续准确地发挥,技能好又有利于节省更多的体能。但是,体能与技能不是绝对的“并重”关系,不同的个体在技能和体能上也经常表现出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训练上就要根据限制运动员能力提高的主要矛盾来安排技能和体能训练的比例,使得在训练中发展起来的技能适合相应的运动项目所需要的体能。
    最后,在运动训练过程中,还应注意青少年运动员的心理训练。青少年最典型的心理特征就是心理活动极不稳定,易受客观外界环境的干扰。在竞赛双方技术、战术、身体素质等方面势均力敌时,胜负往往取决于运动员的心理因素。也就是说, 运动员体能、技术发挥、最佳竞技状态的获得以及战术的运用均应以良好的心理训练为基础。因此,在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训练时,要重视对他们进行心理素质的训练,加强意志力、注意力、自信心的训练和培养,以提高他们在比赛中自我心理调整的能力。

(余梅芳  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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